2021年4月19日起,南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对持有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2021年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2021年4月19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
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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